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

《不信邪嗎?》

「喂喂,今天我們要去玩碟仙喔!聽說超容易就可以請的到!而且有我在,絕對不會出事啦!」前幾天,我那無聊的同學邀請我去玩那什麼……碟仙?

當下我以為他們是在開玩笑。

「對不起,我不是勇者,我從小怕鬼。」為了慎重起見還是別答應得好,於是我隨口瞎掰一個聽起來很孬的理由來敷衍。

那之後,多半是他們在某處玩了這種遊戲,結果一人失蹤、三人精神失常。


「……真是的。」我打了一個大哈欠,穿好外出的休閒服裝,準備在難得的假日出門。

玩碟仙而失蹤?精神失常?噗。

是巧合。我在這件事情的最後加上了我的個人見解。

因為這個世界上,怎麼可能有鬼呢?先別說我鐵齒,你們自己想想吧。

鬼是什麼?人死後,不就是一具屍體嗎?與所有擁有生命的動物一樣,死後若是放著不管,下場就只會是腐爛、生蛆。退一千萬步來說,人死了有留戀就會變成鬼?那從古至今世界上死了數不完的人,世界豈不是被那些鬼給塞爆了嗎?

為了彌補這個設定上的破綻,出現了地獄、天堂、冥界這種人為解釋的存在。

所謂的鬼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,都只是宗教用來警惕世人不該作惡的,例如:「做了壞事會下地獄喔!」、「飯不吃完,死掉後會被強迫吞掉喔!」、「說謊死後會被拔舌頭喔!」、「自殺死的人永世不得超生喔!」呵呵。

還有,只有人才能變成鬼嗎?這是什麼?人類狂妄的專利?那動物怎麼辦?如果說有生命的都可能化為鬼怪,那麼屠宰雞鴨還把他們內臟清空、吞下其屍塊的人類,怎麼沒有遭到報應?這種死法可是慘到極點耶!從出生就被人類飼養、活得毫無自由,最後還要被迫迎接註定的死亡。那群動物如果真可化成鬼怪,絕對會來報復人類的。可是呢?有嗎?

妖魔鬼怪這類玄學,其中道理乍看解釋了許多不合理之處,不少人會被它的設定唬得一愣一愣,但最重要的實例呢?那些看似是鬼怪作祟的一切,真相不過只是簡單的科學現象或是人為操弄。


「……啊,超無聊的。有些人就是超無聊的。」我走出自家大門,看看手錶……唔,來得及吧?

我的鄰居朋友就是那「非常無聊的人」之一。

昨天,他興致高昂的問我說:「你怕不怕鬼?」我因為嫌麻煩而回應:「別鬧,我從小怕鬼。」

誰知道他說他是想找人實驗,去一個傳說中很陰的廢棄房屋住一晚,而且要帶著他的錄影機,「原本想說你如果敢的話就先給你一千塊……當然,真的有錄到那種東西的話,我就直接給你兩千塊。」結果,聽到這邊我馬上就答應了。

「去就有一千?有錄到鬼怪就多拿兩千?你確定?」我還記得當時我驚疑不定的打量著他,莫非他是什麼有錢人吧?

「確定是確定……可是你不是會怕嗎?會怕就算了啦,那個地方出了名的陰,而且只有你一個人喔?因為那樣陽氣才不會太盛,據說……」他好似被我的反差嚇到了,連說話都有點結巴。

「怕?怕殺小!我像是那麼孬的人嗎!什麼鬼鬼怪怪我根本不放在眼底!」聽到那高額的獎賞只需要花費我一個晚上,我馬上就激動起來,還飆出母語。

在他懷疑的眼光下,我接收了神聖的一千元與一台能夠錄影的數位相機。

現在,我正要去他告訴我的那個地方。

因為距離的關係,所以我下午五點就出門了,搭完火車再轉搭公車後,終於抵達傳說中的建築物前。


「……」就只是到一個偏僻的山腰上,住進一間有點破舊的屋子嘛。我望著那矮矮的木製房屋,它外表看起來確實很老舊,加上周遭基本上沒什麼住戶,形成一種孤寂的錯覺。符合恐怖故事舞台的條件。

一邊思考著把屋子蓋在這邊的人是什麼樣的心態,一邊毫不猶豫的走過去。啊,我知道了,這邊一定是某個都市人的私人度假小屋吧。好像有些都市人會非常嚮往這種清閒的環境。

「喂!年輕人,你在幹嘛?」把我送來這個地方的計程車司機竟然下車叫住我,他說的是台語,一時之間讓台語很差的我呆住半秒。

「……我要住一晚。」由於不知道找什麼像樣的藉口,所以就選擇直說。

「年輕人,這地方陰得很啊!哪邊不住跑來這邊,你這樣會……」「謝謝,我知道,我會注意的。」在我預感到老司機即將長篇大論的時候,我就打斷他的話,順便加快腳步。

回頭一望,老司機見我態度堅決,所以只是嘆了一口氣就坐回車內,一溜煙地離開我的視線。

總算只剩我一人囉!天色今天似乎暗得比較快。

太好了。我嘴角上揚,這地方不是清靜又悠閒嗎?我確認背包內的零食、飲料、掌上遊戲機台、隨身聽、手機與朋友託付的數位相機都在以後,我伸出手。

轉開這棟矮房的前門,門上的手把已經髒到不行,或許不論怎麼擦都無法抹去上頭的汙垢,如果我們班上的門是這樣,很多人就會打算直接從窗戶進入吧?遺憾的是這間房屋設計不怎麼好,我爬不上窗戶的。

打開這扇門後,我立即拿出相機拍下一張照片,照片呈現這棟屋子的大門被打開、屋內陰暗的樣子。非常好,這樣拿給那個朋友他才會覺得有感覺。

不過嘛……希望裡面有電燈。

我從門口看了看內部的樣子後,只看見木製的地面、桌子都積滿厚厚的灰塵,我的鼻腔內也鑽入不少灰塵的同類。

在我進入這間灰塵存在感高到爆表的木屋後,我馬上就注意到這間屋子的電燈開關,可是開、開、「開不起來!」燈不會亮!而且驚覺我忘記帶手電筒的時候已經為時以晚……

由於照明設備的罷工,我不得不祈禱今晚的月光可以亮得跟太陽一樣。當然是不可能的。

天色漸暗,我坐到門邊的角落……也可以說是坐在灰塵上。拿起隨身聽開始播放音樂。先安排行程,聽膩隨身聽後,就開始玩掌上遊戲機吧!我特別叮囑自己不要因為玩得太投入而忘記錄鬼屋的畫面。

入夜了,天色已經完全轉為漆黑,這間屋內也被濃墨般的黑暗吞噬。

「有鬼或怨魂的話,儘管來吧。我要拿著你們的錄像去領錢。不對,應該說拜託現身吧!」我模仿神經病對著空氣大聲說話。我說真的。

開口後,再次將精神回到隨身聽的音樂中。

沙沙、沙沙。

多半是因為我之前不小心摔過的關係,今天隨身聽的音質好像混入不少雜音。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!

「幹!」突然間,隨身聽的音樂竟然被一陣強烈的雜音蓋過,我從生理上被嚇得大叫。同時我體悟到這個地方不管罵多大聲的髒話都不會有人聽到。

勤奮工作一年餘的隨身聽終於準備要退休了。我拿下耳機,把隨身聽放回背包內,再拿出掌上遊戲機把精神一振,準備投入其中。

喀。我撥弄著遊戲機的開關。

喀喀喀喀,「喂喂喂!」我忍不住呻吟,怎麼連遊戲機都出問題了?無法開機啊!

盯著一片黑的螢幕半天,我才決定暫時放棄它。

冷,好冷。我搓著身子,偏僻地方夜晚的氣溫就是冷了些。

拿出手機,東看西看也不知道要幹嘛,打給朋友更不知道要聊什麼,要說我在鬼屋裡面嗎?因為已經有遊戲機與隨身聽,所以我的手機內沒有一個有趣的遊戲,音樂也只有可憐的幾首舊曲。

……來聽廣播吧。我在無聊侵蝕我之前,率先想到手機這個被遺忘的功能。

開始用手機收聽廣播後,我連續換了好幾個電台,最後切換到正在介紹流行音樂的廣播。

「沙沙……」雜音又開始發作,這邊的收訊品質不好是理所當然的,所以我也沒有特別介意,只要別太誇──────「沙沙沙沙沙!」張。太誇張了,完全被雜音蓋過,與隨身聽的情形一樣。

就在我要關掉手機廣播的那瞬間,「……咯……」是幻聽嗎?如同小孩子的笑聲在雜音中特別突兀,只是現在廣播已經被切斷。

那不同於雜音的小孩子笑聲讓我沒來由的全身發毛……發毛三秒。

解釋得通,應該是那瞬間通訊又好轉,正好廣播也傳出笑聲,才造成這種誤解。

讓躁動的心臟冷靜點後,我緩緩舒出一口氣。我想到,鬼怪產生的緣由之一,也是因為古人在獨自一人的夜晚中,因疑神疑鬼加上知識貧乏,才會把那些自然現象誤認成鬧鬼。

形同被斷絕所有娛樂的我悶悶不樂,無奈下拿出朋友那台數位相機,偷看起他的儲存照片,收獲卻是零。他把所有內容都清空過,嗯……往好的方面想,這樣我就可以盡情錄影來塞爆容量。

夜晚。這邊算是山腳上。

在我動手錄影的前幾秒,「……」我沉默了。

為什麼。

為什麼沒有半點聲音。

這周遭都是林木,那為什麼,沒有半聲蟲鳴鳥叫?我以前住過類似環境的社區所以我知道,這種地方夜晚都會充斥著昆蟲動物們的聲音才對。不可思議的寂靜帶給我無限的想像空間。

甚至讓我想到「這間屋子很陰」,這種荒謬的事……

有可能嗎?有「什麼」能抑止這些自然的聲音……?

整理思路。朋友花錢要我來住住看,幫他錄下真實的靈異場景。老司機可能是當地人,因為他知道這是間很陰的鬧鬼木屋。隨身聽被雜音占據。遊戲機無法開啟。廣播也遭受雜音入侵,最後還跑出孩子般的笑聲。明明是被樹木包圍,卻聽不見蟲鳴鳥叫。

……還有。

冷到不行。這是我現在的真實感受,簡直跟冷氣有得比!

綜合以上現象,我「哇噢……」地讚嘆著……真的……真的……

……有點毛……

「嘎吱……」我頭頂的木製天花板好像發出了擠壓的聲響,在全身的細胞狂吼「不會吧!」之際,我本人淡定的把頭壓低,然後把數位相機對著上面點下快門。

拍好了。把數位相機拍到的畫面放到眼前,我全身的細胞已經從「不會吧!」吶喊成各種髒話。

嘎吱嘎吱……

頭皮發麻,全身發冷。

仔細凝神思考,努力忽略頭頂上嘎吱嘎吱的聲響。這照片畫面為什麼會有一張小孩面無表情的蒼白臉孔?光線折射關係嗎?拍照角度不對嗎?這台相機擁有自動合成靈異照片的功能嗎?

我感受到,頭髮好像碰到了什麼東西。

換個說法,什麼東西碰到了我的頭髮……

呼哈哈哈呼哈,錯覺啦!幹!肯定是錯覺!我頭也不抬,右手直接抓起背包,用坐著的姿勢轉向門口,不敢站起來走是因為我頭上還有著「某種物體」……

數到三、二、一,就用這樣的姿勢向前衝出,然後奔回山腳下的郊區吧!

反正都拍到一張靈異照片了,只要回去就有鈔票等著我……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三、二、一!

動彈不得。

原本在我頭頂的某種物體消失了。

已經不在我的頭頂囉。



……在我的……眼前……







隔天,家人幫我去報失蹤。中午時我被發現昏倒在那間木屋內。迎接我的是連續一周的頭疼與反胃,還有師長的責罵。

我還活著,我應該感激這點吧?至少我沒有像班上那幾個玩碟仙的同學一樣精神失常。

當朋友事後興趣濃厚的跑來找我要照片,我二話不說就把數位相機還給他,「自己看。」因為我不想再看第二次。

奇怪的是,「媽啦你根本什麼東西都沒有拍!」我被朋友責怪了,數位相機內一張儲存的相片也沒有。

我沒有因此懊惱。兩千塊已經不重要了,我已學習到超過那價值的寶貴經驗。



「有些事情,不用等到親身體驗、親眼看見,只要相信並且不去觸犯就好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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